收費標準
類別 房間類型 收費標準 費用說明
基本照顧費 單人房 40000/月 全日照護含:房間費、護理費、三餐膳食費、身體清潔、洗衣費、醫師巡診費、不定期休閒活動等。
**大村.花壇鄉籍之住民可每月減免2000元照顧費(優惠價期間不在此內.恢復原價開始才可享有)
2人房 36000/月
6人房 30000/月
短期托顧 2000/日 以入住時間算起24H為一日計
鼻胃管照護費 1500/月 有留置鼻胃管者當月加收新台幣1500元
導尿管照護費 1500/月 有留置導尿管者當月加收新台幣1500元
氣切管照護費 2000/月 有留置氣切管者當月加收新台幣2000元
造廔口(胃.膀胱.肛門)照護費 1500/月 單一造廔口者月加收新台幣1500元(需自備耗材)
尿布(含清潔費) 3000/月 自備尿布者每月收取1500元清潔費
氧氣鋼瓶 500/支 0.5米(外出用)
氧氣費用 3600/月 機構提供製氧機 (建議3L/min以下)
抽痰 2000/月 含耗材.護理費(視住民情況調整)
電費 900月 自備醫療機器者須自付電費
傷口護理費 傷口<10公分 1500/月 一日一次(依傷口實際狀況調整)
傷口<10-20公分 2000/月 一日二次(依傷口實際裝況調整)
傷口>20公分 3000/月 一日二至三次(依傷口實際裝況調整)
測血糖 1000/月 含施打胰島素。 **純測血糖600/月。
保床費 500/日 住民住院期間,第6天起需支付保床費用500元/天
轉床 2000元/
首次
入住六人房,同寢室難免會有儀器等其他聲音,若淺眠者或怕吵者,請考慮清楚,第二次轉床行政處理費5000元。若是配合機構移床,則不收費。
年度健檢 依醫院公告費用計 會加收行政處理費100元
交通費 1.至彰化市區就醫之交通費(含員林.埔心) 800元/單趟
2.陪診費 (代拿藥) 300元/小時
3.宏仁醫院救護車(機構特約) 900元/來回
4.指定/轉介彰化縣市醫院急診救護車 1400元/單趟
(以上不含氧氣費360元,不含呼吸器900元)
5.機構人員外出代辦事項依陪診費計算 300元/小時
6.首次出院或從自家至本機構,接送費由本機構負擔(彰化縣市內)
入住保證金 30000元